我省高校院所較多,但一直以來,高校科研人員對科技成果轉化存在“不愿轉、不敢轉、不能轉”現象,致使一些科技成果被束之高閣,未能形成有效生產力。為促進科技創(chuàng)新和產業(yè)創(chuàng)新深度融合,激發(fā)科研人員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的積極性,加速科技成果產業(yè)化,日前,我省下發(fā)通知,在全省推廣實施職務科技成果賦權改革,推動更多成果從“實驗室”走上“生產線”。
2020年,全國40家高等院校和科研機構成為“賦予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試點。我省遼寧科技大學和沈陽化工大學被確定為試點單位后,按照國家相關規(guī)定,積極推動科技成果使用權、處置權和收益權改革,探索建立“賦權”的機制和模式,取得較好的試點成效。
試點工作開展以來,遼寧科技大學完成發(fā)明專利授權715項,轉化118項,有15項百萬元以上的重大賦權成果轉化落地,合同金額達6960萬元。圍繞“賦權”改革制修訂校內政策十余件,逐步探索形成“賦權+平臺+專業(yè)技術轉移機構”的科技成果轉化模式。
沈陽化工大學在可賦權260項科技成果中,分兩批將108項科技成果的90%所有權賦予科研人員(團隊)。學校賦予科研人員科技成果所有權或不低于10年長期使用權,團隊科技成果轉化收益(或股權)獎勵提高到90%,學校只留10%。改革激勵下,賦權成果實現轉化51項,其中,轉讓許可和合作開發(fā)合同金額共達1553萬元,到賬860萬元,作價入股金額27273萬元。同時,圍繞賦權改革,學校制修訂校內政策近20件,探索出“協議確權、轉化變更”模式,給科研人員吃下“定心丸”。
為推進落實改革試點工作,我省在《遼寧省科技創(chuàng)新條例》中明確,全部或主要利用財政性資金取得職務科技成果的,高等院校、科研機構應當賦予科技成果完成人或團隊科技成果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2023年5月,我省印發(fā)《遼寧省科技體制改革三年攻堅實施方案(2023—2025年)》,明確借鑒國家職務科技成果賦權試點經驗,全面推動高等學校和科研院所賦予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
省科技廳相關負責人表示,為鞏固賦權改革試點工作成果,構建全面創(chuàng)新體制機制,各有關單位可以借鑒賦權改革試點單位典型經驗,結合實際開展賦權改革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制度規(guī)定,加強組織領導。在實施賦權改革過程中遇到問題可及時反饋,形成的有關經驗可隨時報省科技廳復制推廣。